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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廣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 |
申 請 條 件 |
1、制造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申報條件
1)企業在廣州市區域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2、商貿流通業等其他行業有關申報條件調整為“企業上年度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萬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企業銷售收入總額的比重不低于1%; 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30人;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
支持領域 |
重點支持商貿會展、金融保險、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務與科技服務、汽車制造、石油化工、電子產品、重大裝備等有規模、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的優勢產業和新一代 信息技術、機器人及智能裝備、生物與健康、新材料與高端制造、時尚創意、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有潛力、引領未來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
申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