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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保險機構:
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國科發區〔2022〕22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2021〕62號)等文件精神及省政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推動我省科技保險業務發展,加強省市協同,提升保險服務科技創新能力,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面向全省保險機構征集科技保險產品。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本次征集的科技保險產品可以是已備案產品或正在開發尚未備案產品,其中:已備案產品應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或備案。
2.產品應有助于降低或分散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等科技創新主體(以下簡稱“各科技創新主體”)在開展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創新產品生產與銷售、創新融資等活動中的風險,為關鍵核心技術、關鍵研發設備、核心研發人員、自主知識產權等提供保險保障。重點征集具備免賠低、賠償及時、費率優惠等特點的方案。
3.鼓勵保險公司聚焦我省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納米科技、工業軟件、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等戰略性產業中核心技術自主研發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的需求,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打造保險全方位、全領域、全流程支持科技創新的新生態。
(二)產品類型
科技保險產品由保險機構根據業務開展計劃自愿申報,類型包括:
1.技術研發保險類。為科技創新主體開展自主技術研發活動提供保險保障的產品。
2.科技產品應用保險類。為科技創新主體自主研發科技產品首次投入使用、成熟的自主研發科技產品推廣應用提供保險保障的產品。
3.知識產權保險類。為科技創新主體自主知識產權的確權、用權、維權提供保險保障的產品。
4.創新融資保險類。為科技創新主體因開展創新活動發生的融資行為提供保險保障的產品。
5.其他類。其他為科技創新主體增強核心競爭力提供保險保障的產品。
二、保險公司應具備的基本申報條件
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具有法定保險執業資格,并依法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取得行政經營許可,誠信守法的省級分支機構。
三、申報資料
申報機構按以下條目準備并順序裝訂成冊:
(一)廣東省科技保險產品申報表;
(二)保險公司營業執照;
(三)對已上市并獲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或授權的保險條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科技保險產品說明書。
四、征集結果運用
省科技廳將組織技術專家、科技金融專家、科技企業等創新主體代表對征集到的科技保險產品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科技保險產品將作以下運用:
(一)已上市保險產品將直接納入省科技保險產品推薦目錄,優先向全省各科技創新主體推廣。
(二)已開發但未上市的保險產品納入省科技保險產品庫,待其獲批上市后,納入省科技保險產品推薦目錄,優先向全省各科技創新主體推廣。
(三)科技主管部門視財政預算情況,可對省內各科技創新主體購買納入省科技保險產品推薦目錄范圍內的保險產品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支持。
五、申報程序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做好宣傳工作。
(二)請有意向的保險機構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廣東省科技保險方案申報表(附件)及相關書面申報資料一式一份,報送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電子文檔發至郵箱skjt_gdkjjr@gd.gov.cn。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沈強,020-83163280
附件:廣東省科技保險產品申報表
省科技廳
2023年2月24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17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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