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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我廳制定了2023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項)資金分配方案,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省商務廳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為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7天)。
聯系方式: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與產業損害調查處)020-388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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