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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項目入庫的通知》(粵工信電子函〔2023〕41號)的要求,現組織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項目入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各區工信部門要樹立“先謀事、后排錢”的理念,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集中力量辦大事”和權責對等的原 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推薦等工作。
二、支持范圍和方向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2)
三、工作程序
(一)項目申報
1.各區工信部門要充分認識項目入庫工作的重要性,積極組織本地區項目庫的申報。
2.項目申報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自愿申報,在粵財扶助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填寫申報材料(登錄平臺--項目申報--主管部門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系統填報完成后,下載紙質材料(三份)于10月29日前報送屬地工信部門。
(二)項目初審推薦。各區工信部門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推薦,并于11月1日前向我局(信息產業發展科)報送項目申報材料(二份)、初審情況表、推薦項目匯總表和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等備案,未備案的項目原則上不列入推薦范圍。
(三)項目推薦入庫。市工信局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評審,向省工信廳推薦入庫項目。
(四)資金分配。根據省工信廳項目下達計劃和項目入庫情況,按規定進行資金分配。鼓勵合區對項目予以聯合支持。
(五)監督管理
1.各區工信部門負責協助做好項目的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
2.獲得資金補助的項目單位應主動積極配合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拒不配合財政、審計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展的日常檢查、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經正式提醒到期仍不整改的項目單位及負責人,在其整改之前不得安排專項資金,超過整改期后完成整改的,3年內不得安排專項資金。在日常檢查、績效評價、審計工作中發現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或其他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項目單位,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項目入庫的通知
2. 項目申報指南
3.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4.初審情況表
5.項目推薦匯總表
6.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
(聯系人:魏巍,聯系電話:0757-83380556)
http://fsiit.foshan.gov.cn/fssgyhxxhj/zwgk/xmsb/content/post_580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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